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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夫 发表于 2008-9-4 21:01

拆迁何以变得如此难?

近日在新村里、回老房子看母亲、甚至上班时都听到有关拆迁的事,随着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拆迁本是很平常的事,但现在似乎变得越拆越难拆,越拆矛盾也越多。不论说拆迁户是“刁民”、“钉子户”也好,还是骂当地政府和拆迁办“黑心黑肚肠”也罢,实质都是矛盾的反映,利益的博弈。为了城市建设、改善城市面貌和居住条件,本应积极支持响应,可越拆越难使拆迁进入了怪圈,分析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拆迁补偿难安居。对于一些居住条件差的拆迁户来讲,本身经济条件都不好,而房价节节攀高,拆迁补偿买不起房子,往往这些住户还存在着客观上的房产无法分配的现实问题,所以想拆迁还心有余力不足。
        二是居住条件反差大。过去造房买房,一般选择离工作地点相对较近的地段,且长期居住也有了自己较为固定的环境圈、人际圈,而今拆迁提供的房源大多较远,尤其是常年居住在闹市区的居民一下子要搬到很远的偏僻地区,这种拆迁就象冲军,即使那里的环境很好,但要知道,那不应是成为拆迁移民。此外还有房屋结构、设施、质量等,也是拆迁户考虑的因素。
        三是拆迁标准差异大。同样情况或类似情况的拆迁户,得到的补偿差异过大,这当然有人情、权力、地位、使用手段等因素的影响,但更重要的应与当前的拆迁模式有关。政府部门把拆迁任务层层分解下包到基层组织,无疑增加了中间环节,也增加了拆迁成本,从开发商拿出的钱到拆迁户手中,不说是层层盘剥也是拆迁成本的增加,影响的都是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此外一些负责拆迁的基层组织,为完成拆迁任务,利用政策放水也是造成补偿标准差异的因素。这种有差异的标准,实质就是没有标准,这种为眼前的工作简单为日后的工作复杂埋下了祸根。
        四是公平拆迁理难服。让每个拆迁户获得最基本的住房面积,看似很公平,但这种公平难以以理服人,例有二户拆迁房分别是20平米和50平米,他们都得到48平米的一套住房,即使对面积多的一方给予面积不足部分的货币补偿,但两者相比就不能让其认可。因此,对原房屋面积少的一方,对其拿到的超面积房屋,按最低居住标准可不出钱,但实行产权限制,那对另一方就是一种安慰。当然,没有绝对的公平,但至少在情理上能让人信服。
        五是苦了良民济刁民。铁棒能磨成针,当然也能磨成钉子,“钉子户”大多是由当地政府自己培养出来的。按理应该是“先拆迁先得益,早拆迁多得益”,然而往往是越晚走越多得,越晚拆标准越高,这就意味政策没有严肃性,政府没有公信力,于是钉子越拍越多,越钉越深,老实人吃亏,让良民心寒,渐渐地也成了刁民。
        当今有很多不安定因素都是因拆迁引起的,有些问题久拖不决,造成积怨,损害了政府与百姓间的关系,增加了彼此的不信任与矛盾。所以建房容易拆迁难,拆民心更易建民心工程就更难。

城市蜡人 发表于 2008-9-4 21:06

不谈政治,但是顶一下无妨!

种瓜得瓜 发表于 2008-9-4 21:14

刁民?

有这种认为的本就是官本位思想。。。。。。


中国老百姓其实太好说话,你不逼到他走投无路他不会不讲理。那些旱涝保收的政府公务员,是不会明白或者不愿明白拆迁真正给老百姓带来的许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的。。。。

xnx 发表于 2008-9-4 22:01

而我认为是太容易了。

雕刻时光 发表于 2008-9-4 23:07

中国拆迁骗子和强盗多~

城市蜡人 发表于 2008-9-4 23:42

[quote]原帖由 [i]xnx[/i] 于 2008-9-4 22:01 发表 [url=http://bbs.thmz.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838164&ptid=816253][img]http://bbs.thmz.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而我认为是太容易了。 [/quote]


经典啊经典!!!!

达燃雪爻 发表于 2008-9-5 07:37

说来说去为了钱

辛夷 发表于 2008-9-5 11:33

吃亏的永远是百姓.

东林战神 发表于 2008-9-5 13:39

老败兴如再不能在拆迁上弄点好处恐怕就没什么指望了
那可是一悲人甚至几辈人的心血啊.: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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