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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小丸子 发表于 2008-8-19 21:24

求助关于刑事纠纷中的伤情认定?

大律师,几个老实农民的求助:
       这是发生在两个月前的一件事。由于道路施工,导致道路不能走,一个村上几个农民和施工队发生矛盾,进而发生肢体摩擦,但是没有发展到动手互殴,当时派出所的110出警的,而且带施工队的民工去医院检查,没有问题。过了三天,突然接到派出所电话,说有个民工断了三根肋骨,要求赔偿,并且出示了医院的发票,但是出事的第二天还有村民看见那个据说受伤的民工还在工地上干活。
    在此后的大概两个月里,派出所不断催促要那几个当天去的农民拿钱出来摆平这件事,数额也从开始的每个人500到现在每个人2000,并且说了,不交钱就要拘留,可怜那几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天天被派出所的电话阴影所笼罩,害怕得晚上睡觉都睡不着。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当时并没有殴打对方,怎么会导致对方断三根肋骨!所以怀疑对方在敲诈!
    如今到此地步,恳求大律师指点,此事如何应对,到底应不应该赔偿?

大律师,如果有医院的病例和发票就可以确定伤是因为这件事引起的吗?病例和发票需要哪一级的医院出具证明?如果对处理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

雨中咪咪 发表于 2008-8-19 22:17

请LZ参看你在其他地方的咨询.

zxm0974 发表于 2008-8-20 02:02

最好的证据看当天的医疗诊断 派出所得做法无法可依

zxm0974 发表于 2008-8-20 10:33

派出所无权插手民事纠纷 如果构成刑事  那么也不是拿钱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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