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问题
昨天半夜在江海跑和学前东路的交叉口,一辆出租车和电动车相撞,出租车由东往西刚绿灯放行,电动车由南向北闯红灯二辆相撞,出租车轻微碰坏,电动车上两人一人撞伤并不重,出租车提出赔300元私了{给电动车撞了还要赔钱},电动车不答应并报警,警察到后问清情况后开了单子提出扣车伤者先去医院看病,明天去交警队解决,这时在大家的劝说下电动车同意300元私了,照理这事可以解决了,但那警察说你们私了为什么要报警,单子都开好了不能改了一定要扣车,就这样两辆车扣了进去,我不明白的是警察为什么不同意私了一定要扣车?应该怎样处理这件事? 还是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你们可以共同到交警大队要求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明天去交警队按简易程序处理, 谢谢波波大律师的回复,按照简易程序的话双方协商好了就不应该扣车了,你知道扣一天车包车的要赔损失300元给车主,到交警队去损失就更大,我就想问交警扣有没有道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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