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莹和琴 发表于 2008-7-29 19:34

听琴挨打的魏文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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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初魏国的第一位国君是贤明的魏文侯。他的乐师名叫师经,一次在宫中弹琴,魏文侯随着琴声边唱歌边舞蹈。他的歌词里有“使我言而无见违”,意思是要让我的话不会受到别人的反对。师经听了之后,非常不满,举起琴就打魏文侯的头,但没伤着皮肉,只把魏文侯的冕旒(古代天子冠冕前的十二串玉珠,以它遮目,用以见大德,不责小过)给打散了几串。魏文侯问左右大臣:“为人臣而撞其君,其罪如何?”左右说:“应该下油锅烹之。”武士就把师经拎下台阶。
    这时,师经说:“可以让我说几句话之后再烹吗?”文侯说:“可以。”师经说:“古代尧舜当皇上,常常想自己的话有没有人反对;而纣当皇上,则只怕听人家反对的话。我这次打的是纣,不是打我自己的君主。”
    魏文侯听了师经的话,很受震动,便说:“放了他!这是我自己的错误。你们把他打我用的琴挂在城门上,当作我说错话的凭证;我冕前的旒,我也不再修补了,用它提醒我,不再犯错误。”
    魏文侯能听逆耳之言,成为战国时一位比较远见的国君。

qysw 发表于 2008-7-29 20:21

古人如此明理,羞煞子孙也!

绿绮仙萝 发表于 2008-7-29 22:33

如是!!!

天蓝无云 发表于 2008-7-30 00:11

应该让领导们都来看看。

处士横议 发表于 2008-7-30 10:17

这琴师也太爱他的君主了.
万一他爱的君主没有这么明理,他就成炸肉了
把希望寄托在君主的明理上是太悬了.
这琴师的做法,无非就是御史的做法,让人起敬,也让人觉得悲哀

muse_chen 发表于 2008-7-30 20:41

自古明君甚少!

山水草木 发表于 2008-8-2 18:47

魏文侯问左右大臣:“为人臣而撞其君,其罪如何?”左右说:“应该下油锅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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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言行可以理解,并且最后还是接受了师经的逆耳之言,还算是个清醒的人!

那些左右太坏了,坏事往往是这样的人干的最多,据说鲁迅曾经给类似的些人有个称谓叫“二丑”,这些个二丑才是最“应该下油锅烹之”!!

muse_chen 发表于 2008-8-3 10:18

嘿嘿,山水草木比喻的极是,鲁迅式的尖刻。

隐侯 发表于 2008-8-4 23:17

此一故事在韩非说难里换成了晋平公与师旷,其实故事只是故事,姑妄听之吧,人嘛做好自己的本分,像这位师经老人家,弹弹琴就可以了,装愤青就是你的不是了

晋平公与群臣饮,饮酣,乃喟然叹曰:“莫乐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违。”
师旷侍坐於前,援琴撞之,公披衽而避,琴坏於壁。公曰:“太师谁撞?”师旷
曰:“今者有小人言於侧者,故撞之。”公曰:“寡人也。”师旷曰:“哑!是
非君人者之言也。”左右请除之。公曰:“释之,以为寡人戒。”

或曰:平公失君道,师旷失臣礼。夫非其行而诛其身,君之於臣也;非其行
而陈其言,善谏不听则远其身者,臣之於君也。今师旷非平公之行,不陈人臣之
谏,而行人主之诛,举琴而亲其体,是逆上下之位,而失人臣之礼也。夫为人臣
者,君有过则谏,谏不听则轻爵禄以待之,此人臣之礼义也。今师旷非平公之过,
举琴而亲其体,虽严父不加於子,而师旷行之於君,此大逆之术也。臣行大逆,
平公喜而听之,是失君道也。故平公之迹,不可明也,使人主过於听而不悟其失。
师旷之行亦不可明也,使奸臣袭极谏而饰弑君之道。不可谓两明,此为两过。故
曰:“平公失君道,师旷亦失臣礼矣。”

处士横议 发表于 2008-8-5 09:51

韩非果然法家本色!

山水草木 发表于 2008-8-12 19:13

哈哈,这韩非出发点是好的,但放到今天估计和书呆子也差不了多少,估计也就是个理想主义者。
制度的设计完成了以后也是需要人去监督和执行的,并且如果一味的墨守制度,甚至制度出了问题也不加以合理修改,或者这制度本身有着先天的缺陷,怎么能令人去墨守呢?因此也就有了师旷“援琴撞之”这个出制度规定之举,而平公“释之,以为寡人戒。”,表面好象坏了制度,实为明理之“人”(我们暂不称他为“君”)。毕竟,人类社会还是以人性为主设计社会制度和规范的,而非人类为制度规范而存在。
吾国这个传统文化里面的“君君臣臣”,因为被误读或有意曲解,不知道耽误了中国多少进一步趋向文明和进步的行程。。

bansuri 发表于 2008-8-12 21:33

山水草木对入世之理甚有兴趣,既有治世之心,那就应该常来雅集,跟我们芸芸众生呆在一起,把琴会的事情理一理治一治。现在我们要受到你的接见非常难,我们差一点把你当作出世的隐士啦:D

处士横议 发表于 2008-8-13 10:44

楼上的楼上说得很在理,以人为本,法在其中。天不变,道亦不变;人在变,法亦当变。

楼上的话让我迷糊,是不是需要楼上的楼上依法来治理一番?:lol

bansuri 发表于 2008-8-13 16:39

处士,我跟草木兄开玩笑呢:lol 他还有一顶理事的官帽呢,哈哈:lol

山水草木 发表于 2008-8-14 22:31

老般兄啊,俺这“不理事情”的“理事”可是愧对这顶“理事”的官帽的啊,虽然俺还不知道这官帽顶上有几根翎毛,真是汗的:L :Q

琴会的事情在俺师父兄(兄:是平辈的尊称,主要指年龄上;师父:是闻道的尊称,主要指学习上:lol )会长的努力弘扬下有声有势,不用俺来理一理治一治拉,所以就更造就了俺这个“不理事情”的“理事”,般兄要有机会能帮着把这顶帽子转让了,也好为琴会换些活动银子就好拉:lol :victory:

处士横议 发表于 2008-8-15 09:59

转让能换银子?莫非楼上是出银子买的莫?

鸿雪因缘 发表于 2008-8-15 22:08

yct21

山水草木 发表于 2008-8-16 00:33

[quote]原帖由 [i]处士横议[/i] 于 2008-8-15 09:59 发表 [url=http://bbs.thmz.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555470&ptid=791301][img]http://bbs.thmz.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转让能换银子?莫非楼上是出银子买的莫? [/quote]
哈哈,处士兄,现在社会上买官卖官现象颇多,俺是想,如果俺们“理事”也是顶官帽的话,说不定能换些银子来解决下琴会的经费也好捏:loveliness:
不过俺是说如果。。。那就最好拉,和般兄的玩笑而已,呵呵: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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