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世界税负第二、亚洲税负最重的国家的十大法外税
<P>[转贴]世界税负第二、亚洲税负最重的国家的十大法外税</P><P>1999年、2003年、2005年,中国税收收入先后突破1万亿元、2万亿元和3万亿元。跨第一级台阶用了四年,跨第二级台阶用了两年。今年上半年我国的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9332万亿元,同比增长22.3%。按照这个速度,跨第三级台阶达到4万亿元只需一年。</P>
<P>中国税收如此迅速持续上升,来自于“金税工程”的贡献、GDP增长的贡献和“计划征收”的贡献。另外,通常被人们所忽视的,各级政府还有若干种“变相征收”的法外税:</P>
<P>1)中央政府无需经过人民(或立法机关)的同意,就可以擅自扩大财政赤字、借款举债、或者偷偷地超量发行基础货币,这是第一种类型的变相征收――赤字与借债等同于向未来(后代)征收、超量发钞则等同于向过去征收(因为它会让居民历年积累的货币资产贬值),地方政府虽既不能发行货币、又没有合法举债的权力,但仍可以通过所谓"多元化融资"的方式进行变相征收,“白条”泛滥(白条即地方政府的变相纸币)、债台高筑、信用扫地。</P>
<P>2)第二种类型的变相征收是单方面撕毁“政治契约”、拒绝或减少某些由居民受益的公共财政支付,比如政府在收取纳税人的相应缴纳之后,拒不履行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应尽的足够的支付义务,把本应由政府支出的一部分款项改由居民自付,这当然也就等同于向付款人实施了新的征收。</P>
<P>3)第三种类型的变相征收是利用政府对重要资源、重要市场和关键产品的垄断经营或准入管制而巧取豪夺,如实施下列政府行为:挪用储户存款、诈骗股市资金、人为制造住房等领域的局部恶性通货膨胀、强制收取某些行业的高额保护费等等。</P>
<P>4)“腐败税”。胡鞍钢说,中国每年的贪污腐败总额已经超过1万多亿人民币(近2000亿美元),《中国改革》的文章依照每年查处的贪腐案件推算中国的腐败总额超过了15000亿,占GDP的1/7,《人民日报》也说腐败的总金额要超过国防经费和教育经费的总和;可按常识作一个估计,中国官员的年工资总额超过7000亿,而人们普遍的印象是中国官员的非正式收入(腐败收入)要比正式收入平均高出3至5倍,“吃喝基本靠送、工资基本不动”,因此,15000亿的“腐败税”总额大概仍属保守推算。 </P>
<P>5)“挪用储户存款税”。中国的银行坏帐数额巨大,有说9000亿美元的,有说5000~6500亿美元的,官方公布的数字是2250亿美元,也就是说,每年从储户手中拿走之后不打算归还或无法归还的金额为2000亿至5000亿人民币。</P>
<P>6)“诈骗股民投资税”。十多年来中国数千万股民投入股市的资金25000亿,而相对应的上市公司净资产不到5000亿,目前股票的流通市值只有10000亿左右。如果算上投资者损失掉的机会成本,股民的损失应在20000亿以上(平均每年近200亿),这笔巨资已经被官商联盟所侵夺和消耗。</P>
<P>7)“土地、房产恶性通货膨胀税”。政府每年收取土地出让金5000亿以上(2004年全国土地出让金5894亿元,占同期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7%;2005年收紧地根,土地出让金总额仍有5505亿元;2006年土地出让金一季度已达3000亿元),再加上住房建设交易过程中榨取的各种税费(约占房价的25%至40%),由此造成了住房领域的恶性通货膨胀。国内房地产泡沫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保基金被挪用而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炮弹”。剔除合理的地价和法定税收之后,向购房者额外征收的数额每年至少超过3000亿。</P>
<P>8)“国企行政垄断税”。2005年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超过9000亿,其中,中央直属国企利润6413亿,地方国企利润2634亿,这些利润不是依靠市场竞争、管理创新、技术进步得来,据官方学者的测算,煤炭、石油、有色、化工等能源和原材料涨价对国企利润增长的贡献率高达84%(仅三大石油垄断公司依靠涨价实现的利润就占全部央企利润的40%,而那些没有资源垄断优势的国企则普遍效益低劣),也就是说,国企的利润绝大部分属于政府行为,来源于其对重要资源、重要市场、关键产品的行政垄断。 </P>
<P>9)“三乱税”。各种乱收费、罚款、没收的年规模至少超过1000亿;象工商、城管、交管、运输、扫黄打非等项目,都是无比巨大的政府财源。2004年7月《中国新闻周刊》的一篇文章说官方统计10年查处的“教育乱收费”超过2000亿,未纳入官方统计的大概应是此数额的几倍或十几倍;计划生育罚款(现更名曰“社会抚养费”)已经成为多数县、乡镇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超生1个孩子的罚款额度大概在5千元至5万元之间,多生罚款还要加倍,全国每年所榨取的计划生育罚款约200亿至500亿(河南王幸福、山东陈光诚的调查表明,基层政府为牟取计划生育罚款几乎已经无所不用其极,尤其是从陈光诚遭遇到的报复性判刑可知,地方政府维护计划生育罚款权的态度是无比强硬的)。</P>
<P>乱收乱罚的情况在中国几乎无处不有、无时不有,全中国所有的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无不行使收费罚款职能,甚至在事实上将征收作为其首要职能:交警罚款有指标,城管收费有任务,公路上关卡重重,处女卖淫案、警察与小姐联手扫黄等怪事层出不穷。</P>
<P>中国的税收种类太多。像新疆的和田地区,天气预报也收税。以前国民党在中国,人们喊“国民党万税”;现在共产党是“万万税”。</P>
<P>10)“减少公共支出税”。2004年的支出规模,是1993年的6.5倍。这些年的数据显示,财政支出增长最快的是政府行政事业费支出。最近十年来,经济建设支出的增长减缓、比重下降,社会文教卫生支出比重基本未变,而行政管理费支出增长最快,所占比例大大提高,从原来的13%左右提高到19%多。现在,政府办公大楼几乎在各个地区都是当地最奢华的建筑,政府支出的浪费也是最大的,仅公车一项的支出一年就要花掉3000亿。</P>
<P>然而,关系民生的社会事业的支出却远远不够。比如社保基金占GDP的比重,目前我们占4%,美国早就超过了10%;“十一五”期间基础教育支出计划增加2180亿元,这是件大好事,但还远远不够,现在中央财政收入增长那么多,为什么不把全部基础教育接过来,既然是义务教育,为什么不兑现不实施呢?中国的人均财政教育经费与最穷的非洲小国相当,中国的医疗卫生负担公平性被WHO排到世界倒数第四位(所有的中低收入者基本上都不享受医疗保险),以农民为主体的绝大多数中国人口没有任何养老保障。若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公共福利支出相比、与当局信誓旦旦对人民的政治承诺相比,中国财政需增加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支出至少在6000亿以上,而这笔必须开支的资金却被挪用到了供养庞大而无效率的官僚队伍、让这支队伍超奢侈享用公费用车、公款吃喝、公费旅游等等上面</P>
<P>我国主体税种的法定税率都是偏高的:“生产型”增值税17%的基本税率如果换算成“消费型”增值税,税率高达23%,西方国家大多在20%以下;企业所得税33%的法定税率,高于经济合作组织30个国家的平均水平29%,与美国四级超额累进税率的最高边际税率持平;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为45%,达到了世界“最高水平”,发达国家则是在40%以下且有诸多的税前扣除项目。《福布斯》杂志发布“全球2005税收负担指数”,称在其统计的52个国家中,中国的税收负担排名第二(仅次于法国),是亚洲税负最重的国家。</P>
<P>1998~2004年平均税率为28%,其中2004年为30%,几乎1/3的经济增量都被税收拿走了。与此同时,居民年收入增长率只有6%。中国经济从1978年~1996年的年均GDP增幅为9.5%,1997年~2002年的年均增幅为7.8%,但24年来,全国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却从17%下降到了12%。GDP在增长,工资所占比例却在下降!真是与时俱退了!</P>
<P>很显然,居民辛苦地工作,自身的收入却增长缓慢,大头都被税收拿走了,自然会有痛苦感的增加。美国5万美元一年已可养家了,中国大城市里,3500元/月永远都买不起房子,税一扣,每月交通和房租一交,给父母300,吃饭500,连自己都养不活。在中国的外籍人士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4000元钱,足足比我国普通公民高了5倍,本国人缴纳的税金比在同样环境里的外国人缴纳得多。这是歧视本国人。中国纳税人是在社会福利相对较低的条件下承担着接近或超过发达国家的税负水平。</P>
<P>令人难以接受的是,税负虽连年超常增加,人们却很少体会到它所带来的福祉,特别是广大中下层民众,生活忧患反而越来越多。中国的每月3500元人民币的税率相当于在美国5万美元年薪的税率,可生活质量差别巨大!茅于轼先生说,公民多花钱,却未必能“买”到一个好的政府。可问题是,既然我“买”不到一个“好”政府,我干吗还要“多花钱”?</P>
<P>几十年来,我国所有的教材上对税收的形式特征都是一样的,这就是著名的税收“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税收三性”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时代。 </P>
<P>“三性”的荒谬和和顽固存在,给我国税收领域造成相当危害。既然有强制性作“后盾”,乱收税费、乱罚款、乱摊派也就不必跟交税、交费者协商,凭借权力就可以做到。其结果,就是我国各级政府迷信权力的现象普遍存在,大家叫它“官本位”。就是不合理的税收、收费和罚款行为屡禁不止,即使有中央的命令和纳税人的要求,也不可能得到及时修正。</P>
<P>最近,中央党校周天勇先生撰文指出:“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现代公民社会,建设公共财政,需要将原来传统的社会主义税收学的所谓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改为协商性、服务性和可调整性。这样,可以使政府在收税和收费时,与人民协商;将收取的税收,大部分用于公共服务,服务于人民;而对一些不合理的税费和罚款,要进行清理和调整。”</P>
<P>“税收”与“捐税”,透露两岸中国人观念差异。对于“税”,同是中国人,称呼却不同。中国大陆叫“税收”,中国台湾叫“捐税”。应该说,这两个词都是历史流传下来的,基本意思没有区别,但内涵略有不同。古汉语词典里的“收”最初的意思是“拘捕”,以后演绎为“收取”、“征收”,因此,大陆的“税收”的“收”字,更多体现的是国家或政府的意志,强调税的强制性;而台湾的“捐税”的“捐”字则较平和。《辞海》上“捐”是“捐助”之意,更多体现是纳税方的主动性,有“慷慨相助”的意思,缺了强制性的涵义。</P>
<P>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认为,政治的结构与税制的结构是相辅相成的,一种糟糕的税制必然意味着一种糟糕的政治。为了实现相同的税收收入,中国当然并非没有可供选择的更好的替代税制,而之所以要采用这一套税外税泛滥成灾的糟糕税制,仅仅是因为这套糟糕的税制刚好符合了中国政府与中国人民之间的真实关系(一种不受任何政治契约约束的掠夺与被掠夺的关系)、也刚好适应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真实关系(一种在掠夺百姓方面一致对外、在利益分配方面你争我夺的关系)。中国官方经常说,中国的国情不允许更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而如果我们要期待一种更加民主、更加法治、更加公开、更加透明、更加规范、更加合理的税制,就必须改变政府与人民、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的立宪基础,一种更加民主、更加自由和更多人权的政治结构是必不可少的。</P>
在当官眼里,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有着无比优越性. 钱都被腐败了 万万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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